温州拼团购房148群(242)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205人申请入群

鹿城区青年教师入驻公寓 2018温州人才购房政策

发布时间: 2018-09-10 16:57:29

来源: 温都网

分类: 本地楼市

4711次浏览


2018年9月9日,85位青年教师入驻青年教师公寓,12位教育人才拿到优惠住房钥匙,为迎接第34个教师节的到来,温州市鹿城区以特殊的人才吸引方式,努力打造家门口的好学校。

2018年9月9日,鹿城区青年教师公寓揭牌,首批85位青年教师入住。青年教师公寓位于锦绣路1032号,建筑面积2683m²,共有50个配套齐全的房间,可为100个青年教师提供星级宾馆服务。公寓还配备充电桩和电动车停放区域、阅读室、健身房等配套设施,提供高级别的物业管理和安保配置。这是鹿城区委、区政府引才、留才、安才的重要举措。

当天,鹿城区委、区政府在鹿城区文化中心隆重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本次大会主题为“弘扬高尚师德 潜心立德树人”。仰义第一小学校长校长林志辉、建设小学教师叶托分享自己在教育路上的心路历程。

在会上,还举行了首批教育人才优惠购房举行交钥匙仪式。共12位教育人才从领导手里拿到了优惠住房钥匙。2017年,为全面组织实施“大建大美,教育先行”三年行动计划,区委区、政府发布了《鹿城区白鹿教育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启动并全面推进“白鹿教育人才倍增工程”,分阶段逐年引进和培育省内外高层次名师、名校长,并给予购房优惠政策奖励。这也是区委、区政府为今年的教师节献上的又一份厚礼。

2018温州人才购房政策

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和《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试行)》(温住建发〔2018〕176号)文件要求,温州市区2018年度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于2018年8月20日启动,申报时间不再集中固定时间,实行网上申请,日常化受理。申报类别为人才租房补贴和人才购房补贴,现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人才租房补贴

1.申报对象:专科(含)以上毕业生和其他高层次人才。

2.资格条件:在洞头区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或创业,与用人单位尚有不少于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以用人单位名义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如属创业人员的,所创办企业应成立1年及以上,且累计纳税100万元及以上。个人及配偶在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四个区均无住房的,并满足以下条件:

(1)专科毕业生:申报对象为毕业次月起工作未满5年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到洞头区中小微企业就业。

(2)本科毕业生:在本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其他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以上和其他E类人才,D类以上人才等高层次人才。

本人及配偶已在温州市范围内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指公有住房、集资联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批地建房等),或享受购房补贴(包括人才购房补贴、高校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新居民租赁住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承租公有住房、人才公寓,或本人领取过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的对象,不得再申请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人才公寓已腾退的,可继续享受剩余期限的人才租房补贴。

3.补贴标准:

①专科毕业生每月3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②本科毕业生每月600元,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E类人才每月1200元,D类以上人才、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每月24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5年。

2018年1月1日后,目前还在享受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符合人才新政40条的,发放标准和兑现方式从《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出台当月起按新标准执行;不符合人才新政40条的,继续按原政策标准执行至完毕;已兑现完毕的不再调整。暂停享受资格的对象,符合要求的可继续提出申请,不符合的不再受理。

(二)人才购房补贴

1.申报对象与补贴标准:

(1)全职在洞工作且在温首购商品住房A类、B类、C类、D类人才,奖励标准分别为5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2)全职在洞企业工作并在温首购商品住房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奖励标准分别为40万元、20万元、10万元。

(3)当年新上市的制造业企业人才购房补贴名额,奖励标准为40万元。

2.申请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含)后新在洞工作,或2018年1月1日(含)新申报入选人才称号荣誉,新取得学历职称。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以用人单位名义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属创业人员的,所创办企业应成立1年及以上,且累计纳税100万元及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除本次申请购房补贴资格的商品住房外未曾拥有过累计60平方米(含)以上的温州市住房且在温州市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4)申请时已购房,且购房时间应在来洞工作或新申报入选ABCD类人才称号荣誉后。其中预售新建商品房(预售房)要求签订购房协议,购房时间以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购房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存量房(二手房)要求已办理产权证书,购房时间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

申领购房补贴,需为人才所购住房办理有限产权备注,有限产权备注期限为10年,时间从备注之日起算,限制期内需凭区住建局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抵押贷款。

申请人及配偶已在温州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联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批地建房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以及财政给予的购房补贴,不得再申请购房补贴该申报项目,且申请人离异或再婚的,原婚姻存续期间享受过的优惠政策列入核查范围。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温州高层次人才云平台(www.wzrctop.com),下载申请表格,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人才租房补贴所需材料:①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或护照);②人才资格证明材料;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全职在岗工作证明报告(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以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等为佐证材料);④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⑤与出租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所需材料:①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或护照);②人才资格证明材料;③用人单位出具的人才工作经历和全职在岗工作证明(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以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等为佐证材料);④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⑤经备案的购房协议或产权证书。

2.单位填报。各用人单位应明确一名经办人负责人才申报工作,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经办人员应加入“鹿城区人才住房补贴经办人员工作群”,用人单位登录温州高层次人才云平台,按要求填报单位、申请人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扫描件(需盖本单位公章)开展申报。

3.资格审核。登录温州高层次人才云平台--温州市人才住房政策管理系统开展审核工作。各职能部门就人才资格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学历及住房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4.公示。由区住建局负责在温州高层次人才云平台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5.签订协议。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温州市高层次人才云平台下载相关资料。

①申请租房补贴:下载《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协议》并盖公章,到区住建局签订协议,区住建部门汇总用人单位合格人才名单做为协议的附件。

②申请购房补贴:下载《温州市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和承诺书模板,申请人夫妻双方、申请人所在单位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后,与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签订协议。

6.发放补贴。补贴一年发放3次,一般在5月、8月和11月发放,补贴从联合发文当月起计算,在下个补贴发放月开始发放。

责任编辑: liangchunmei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